NEW.F.O GAMES Co.,Ltd.(以下簡稱“公司”)積極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促進信息和通信網絡使用和信息保護的法案》,《個人信息保護法》,《通信秘密保護法》,我們將遵守“電信業務法”,“位置信息的保護和使用法”以及相關組織製定的準則,盡最大努力保護用戶的權益。通過此個人信息處理政策,“公司”希望告知您使用用戶提供的個人信息的目的和方法,以及“公司”為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所做的努力。

1.收集/使用的個人信息項目和收集方法

結束。收集/使用的個人信息項

1)收集以下個人信息,並將其用於創建帳戶和提供登錄服務,以及進行順利的客戶諮詢。
(但是,某些遊戲僅提供登錄服務,而不會收集和存儲個人信息) -使用您的APPLE LOGIN帳戶登錄:APPLE ID,個人資料,暱稱
-使用您的FACEBOOK帳戶登錄:FACEBOOK ID,個人資料,暱稱

2)如果您希望參加活動促銷或使用可選服務,則可能需要您的同意收集以下信息。
-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地址,性別,地區
-用戶手機通訊錄中存儲的第三方手機號碼(僅限於具有社交功能的服務,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不存儲第三方手機號碼)
-信用卡號,手機號,禮品卡付款夥伴ID和密碼(僅限使用付費服務的用戶)

3)如果需要個人身份驗證來驗證年齡或遵守適用法律,則可能需要在用戶單獨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以下信息。
-14歲以下人士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加密的個人識別信息(CI),重複的訂購驗證信息(DI),內部/外國信息,i-pin編號(使用i-pin時),法定代表人信息

4)在使用服務的過程中,可能會生成並收集以下信息。
-服務使用記錄,訪問日誌,付款記錄,IP地址,cookie,訪問日期和時間,不良使用記錄,服務基本統計
-手機號碼,移動設備型號名稱,運營商信息,操作系統信息和版本,設備標識號(UUID),終端語言和國家/地區信息,終端中安裝的應用程序信息
一世。如何收集個人信息
-通過主頁和移動設備收集
-書面表格,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活動申請,交貨要求
-1:1諮詢查詢和用戶輸入
-供應商提供
-通過創建信息收集工具進行收集

用戶可以拒絕收集和使用上述個人信息。但是,如果您拒絕收集或使用個人信息,則可能會限制您使用部分或全部服務。

2.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

公司將收集的個人信息用於以下目的。

1)會員管理的目的
提供會員服務,個人識別,防止非法使用未經授權的成員(由於違反使用條款而被限製或取消使用的成員)以及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確認重複訂閱,確認訂閱,限制訂閱次數和訂閱次數,確認年齡和性別,確認國內/外國國籍,在收集14歲以下兒童的個人信息時確認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以後確定法定代表人,存儲用於調解糾紛的記錄,處理投訴(例如處理投訴,發送通知)

2)提供服務的目的
投訴和其他客戶服務條款,內容條款,貨物或賬單等的交付,身份驗證,通知的交付,提供付費的付款服務和付款明細,收費的收取,遊戲中的合作玩法和社區服務支持

3)新服務開發和營銷廣告的目的
新服務的開發和定制服務的提供,根據統計特徵的服務提供和廣告顯示,服務驗證,事件和廣告信息的提供和參與機會,訪問頻率標識,服務質量改善和服務使用統計

3.個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

根據《促進信息和通信網絡利用和信息保護等法》和該法的執行法令,在達到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時,原則上應立即銷毀用戶的個人信息。但是,公司會在要求撤回會員資格後保留7天的個人信息,以準備因個人信息被盜而撤消會員資格。此外,出於以下原因,以下信息將在指定的時間段內保留,絕不會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在保留會員資格的同時保留並使用在用戶同意下收集的個人信息,如果請求取消,則該個人信息會以無法播放的方式從光盤上完全刪除,並在以後無法查看或使用的狀態下進行處理。

但是,公司可以在終止身份之日起臨時存儲會員ID長達14天,以便在個人信息被盜等造成損壞的情況下為受害者提供恢復和保護,然後以無法複製的方式將其完全刪除。另外,如果需要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例如《商法中的消費者保護法》,《電子商務》等)得到保護,並且需要獲得會員各自的同意,則需要例外。

1)合約記錄或撤銷認購記錄
-保存理由:《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保護法》等
-保留期:5年

2)貨物的付款和供應等記錄
-保存理由:《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保護法》等
-保留期:5年

3)處理消費者投訴或糾紛的記錄
-保存理由:《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保護法》等
-保留期:3年

4)服務訪問記錄
-保存理由:通信保密法
-保留期:3個月

5)稅法規定的所有交易的帳簿和證明文件
-保存理由:《國家稅收框架法》
-保留期:5年

6)與每筆交易金額超過10,000韓元的電子金融交易相關的記錄
-保留原因:《電子金融交易法》
-保留期:5年

7)與電子金融交易有關的記錄,每筆交易金額少於10,000韓元
-保存理由:《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保護法》等
-保留期限:1年

4.委託處理個人信息

為了提供遊戲服務並提高用戶的便利性,公司委託以下人員處理個人信息,並規範和操作必要的信息,以便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委託處理個人信息時可以安全地管理個人信息。

委託公司名稱:首爾信用評級信息
委託工作內容:手機認證,i-pin認證,按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識別
個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由於它是公司已經擁有的個人信息,因此不會單獨存儲。

委託公司名稱:KG Mobilians
委託工作的內容:手機擁有確認(SMS發送)
個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直到文本發送完成或寄售合同終止為止

受託人名稱:韓國移動認證有限公司
委託工作的內容:用戶識別(手機認證)
個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由於它是公司已經擁有的個人信息,因此不會單獨存儲。

受託人名稱:LG U +
委託工作的內容;與提前預訂有關的LMS調度
個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由於它是公司已經擁有的個人信息,因此不會單獨存儲。

5.分享和提供個人信息

公司將用戶的個人信息用於收集信息時通知的目的,並且原則上不會在未經用戶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向外界披露用戶的個人信息。但是,以下情況除外。

首先,如果用戶同意提前披露
其次,在違反使用條款或政策(例如網站上發布的服務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
第三,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判斷必須披露個人信息,以便對使用該服務的人造成精神和物質損害,從而對其採取法律行動。
第四,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偵查機關有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調查的請求

6.銷毀個人信息的程序和方法

原則上,當達到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時,立即銷毀用戶的個人信息。公司的個人信息銷毀程序和方法如下。
1)銷毀程序
在達到使用目的後,在存儲期間,公司會根據內部政策和其他相關法律存儲和銷毀公司收集或使用的信息,例如會員為註冊會員輸入的信息或由FACEBOOK等關聯公司提供的信息。

2)如何銷毀
①如果您在退出遊戲後通過客戶中心(wara_help@newfo.co.kr)使用您的會員號請求刪除數據,該數據將立即被刪除。
②打印在紙上的個人信息會被切碎或焚化破壞。
③以無法複製的技術方法刪除以電子文件形式存儲的個人信息記錄。

7.用戶和法定代表人的權利及其行使方式

用戶和法定代表可以隨時查看或修改其註冊子女或14歲以下子女的個人信息,如果他們不同意公司個人信息的處理,拒絕同意或要求終止會員資格(退出會員資格)您可以。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某些或全部服務可能難以使用。
對於個人信息的查詢和更正,對14歲以下的用戶或兒童進行“個人信息更改”(或“會員信息修改”等)。戴上後可以直接查看,更正或退出。或者,如果您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以書面形式聯繫個人信息管理負責人,我們將立即採取行動。

如果用戶要求更正個人信息中的錯誤,則在更正完成之前,不會使用或提供個人信息。此外,如果已經將不正確的個人信息提供給第三方,我們將立即將更正結果通知第三方,以便進行更正。
公司應根據用戶或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取消被取消或刪除的個人信息。對“個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進行了處理,並對其進行了處理,以使其不會被查看或用於其他目的。

8.個人信息的技術,行政和實物保護措施

在處理用戶的個人信息時,公司正在採取以下技術和管理措施,以確保安全而不丟失,盜竊,洩漏,篡改或損壞個人信息。

一,密碼加密
用戶的個人信息受到密碼的完全保護,並且密碼被加密和存儲。用戶密碼僅是用戶知道的,只有知道密碼的人才能驗證和更改個人信息。
因此,成員不應將密碼提供給任何人。

二,防範黑客的對策
該公司正在竭盡全力防止黑客入侵或計算機病毒洩露或破壞會員的個人信息。為了防止個人信息遭到破壞,不時備份數據,並使用最新的防病毒程序防止會員的個人信息或數據洩露或損壞,並且通過加密算法,可以通過網絡安全地傳輸個人信息。 。此外,我們使用入侵防禦系統控制來自外部的未經授權的訪問,並且我們正在嘗試配備所有可能的技術設備以系統地確保穩定性。

三,減少和培訓搬運人員
該公司將處理用戶的個人信息的責任限制在負責人身上,並定期為此提供單獨的密碼來更新該信息,並且始終強調通過對負責人進行頻繁的培訓來遵守公司的隱私政策。

四,個人信息保護組織的運作
我們正在努力確保遵守公司的個人信息處理政策,並通過內部專門組織觀察負責人,以立即糾正和糾正任何問題。
五,訪問和存儲控制
個人信息的處理和存儲區域被定義為安全區域,並控制未授權人員或外部人員的訪問,包含個人信息的打印,打印輸出記錄和外部存儲介質被存儲並鎖定在帶鎖的安全位置。對其進行管理,以便在不禁用設備的情況下無法檢查內容或信息的存在。
“公司”是基於移動設備的移動服務。如果丟失了移動設備,個人信息可能會洩漏,因此請注意不要丟失移動設備,建議您設置並使用諸如屏幕鎖定功能或圖案功能之類的安全服務。儘管公司有保護個人信息的全部義務,但是對於由於用戶的疏忽(例如設備丟失)而導致的重要個人信息洩漏而引起的任何問題,公司概不負責。

9.個人信息管理員和聯繫信息

該公司任命一名個人信息經理和一名負責收集意見並處理有關個人信息的投訴的人。您可以向使用個人信息管理的負責人或主管部門報告因使用公司的服務而引起的與保護個人信息有關的任何投訴。公司將及時回復用戶舉報。

個人信息經理
姓名:金秀
所屬:營銷團隊
職務:主任
電話:02-2678-0531
郵件:wara_help@newfo.co.kr

個人信息經理
姓名:閔慶熙
所屬:營銷團隊
職位:副
電話:02-6455-0530
郵件:wara_help@newfo.co.kr

10.與個人信息有關的公務員

該公司收集有關用戶個人信息的用戶意見,並準備處理投訴的所有程序和方法。
用戶可以通過上述規定的“個人信息管理負責人和主管部門的聯繫方式”,通過電話等規定的程序舉報投訴,公司可以迅速,充分地回應會員的舉報。會做的。
或個人信息侵權舉報中心(http://privacy.kisa.or.kr/ 118,無區號),最高檢察官辦公室網絡犯罪調查小組(http://www.spo.go.kr/02-3480-3571),國家警察局您可以向網絡犯罪調查部(http://www.ctrc.go.kr/1566-0112)投訴。

11.通知義務

公司的個人信息處理(處理)政策可能會因法律和準則或公司內部政策的變更而更改,並且當公司修改個人信息處理(處理)政策時,用戶注意可以確認的方式。如果對個人信息處理(處理)政策的內容進行任何添加,刪除或修改,我們將至少在修改前7天通知您。但是,如果用戶權利發生重大變化,例如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以及提供第三方,我們將至少提前30天通知您。

<補充規定>
該政策將於2017年7月30日生效。